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学生离校请销假及实习管理规定
发表时间:2025-04-07作者:浏览: 382


根据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、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》等相关管理规定,在校学生离校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。为进一步规范流程,特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非实习请销假流程

1. 学生离校前,必须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。

a)在校生请假应写书面请假条(附件1),由导师(研究生)或班主任(本科生)签字同意;

b)离校3天以上的(不计法定节假日),需进一步由分管副院长审批;

c)紧急情况需要立即离校的,可通过短信、微信等方式完成请假审批手续。

2. 学生请假获批之后方可离校,同时必须在学生离返校登记系统(https://lfxdj.ustc.edu.cn)登记。

3. 请假期满,学生应返校,向导师(研究生)或班主任(本科生)销假,并在学生离返校登记系统(https://lfxdj.ustc.edu.cn)登记。

二、实习申请流程

1. 申请实习的学生应填写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学生实习备案表》(附件2),完成签字后向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备案,并抄送班主任知晓,方可外出实习,并在学生离返校登记系统(https://lfxdj.ustc.edu.cn)登记。

2. 实习期满,学生应返校,向导师(研究生)或班主任(本科生)报到,并在学生离返校登记系统(https://lfxdj.ustc.edu.cn)登记。

三、其他说明

1. 如请假期满或实习期满仍不能返校,应按照上述规定再次办理请假手续。

2. 未按照流程办理手续擅自离校的,或期满未补办手续而不返校的,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违纪处理。



网络空间安全学院

20254


附件1:请假条.docx

附件2: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学生实习备案表.docx